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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徵才公告-公共服務與教育組專案助理

  • 發布日期:2026-09-29
  • 發布單位:人事室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公共服務與教育組)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無

職  稱: 專案助理

官等職等: 無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臺南市

上網期間: 115年9月29日起至115年10月6日止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之文學、歷史學、人文社會科學、博物館學等相關學系院所畢業,具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2. 具獨立策劃與統籌執行專案之實務經驗,及office、簡報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

3.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樂於與人互動,且具博物館相關經驗者尤佳。

4. 具英語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者佳。

5. 具相關公文處理或政府採購業務經驗佳。

工作項目:

1. 執行教育部體育署「113-115年亞運特展策辦推廣計畫」相關教育推廣等專案計畫。

2. 辦理博物館相關行政工作(含負責工作之採購案件發包與執行)。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5年10月6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分別以紙本及電子郵件寄送本館,電郵請寄至o1111101@nmth.gov.tw,紙本請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1段250號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公共服務與教育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郵件及信封請加註應徵「公共服務與教育組專案助理」職缺,需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 履歷表正本,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本館應徵人員簡歷表。

(二) 應徵人員名冊,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

(三) 碩士(含)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 相關工作實績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與其他得以證明工作著有成績及工作經驗之文件等;如無免附)。

(五) 其他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文檢定證書、採購證照、專業檢定證照影本等,如有相關資格請附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二、其他說明:

(一)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二) 紙本與電子郵件寄送需二者兼具,缺一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 本職缺僅錄取正取 1 名。

(四) 本項應徵職務為辦理體育署「113-115年亞運特展策辦推廣計畫」專案計畫進用人員,僱用起始時間自115年11月1日(或錄取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計畫期滿解僱。

(五) 本項薪資依本館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標準核支,碩士畢業者月薪支核新臺幣4萬199元,並隨同軍公教待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