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111年藏品保險」勞務採購案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1/01/20
[機關代碼]A.25.100.2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單位名稱]典藏近用組
[機關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黃小組
[聯絡電話](06)3568889分機2227
[傳真號碼](06)3564981
[電子郵件信箱]milch212@nmth.gov.tw
[標案案號]1110120
[標案名稱]「111年藏品保險」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486,459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246,45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如有後擴充之需求,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議價,辦理藏品保險事宜,在24萬元內,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1/01/20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1/01/27 10:00
[開標時間]111/01/27 16:00
[開標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如有受理理賠案件,較能確保履約品質及被保險人之權益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秘書室(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1年2月20日零時起至112年2月19曰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保險採購案之保單條款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且本案以保險單作為書面驗收證明,無須另訂契約條款,爰採「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辦理招標訂約事宜。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請依廠商分類檢附
(1)保險公司(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填列其屬性):
(1-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影本)。
(1-2)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可檢附總公司之證明文件。】
(1-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3)比(議)價單(正本)。
(4)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1/01/19 17:29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