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112年度建築相關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採購案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2/05/30
[機關代碼]A.25.100.2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4
[傳真號碼] (06)3568896
[電子郵件信箱]o1090901@nmth.gov.tw
[標案案號]1120530-1
[標案名稱]「112年度建築相關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採購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45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1,4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是
[前案標案案號]1120407
[前案標案名稱]「112年度建築相關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採購案
[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05/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 是
[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結果]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全部項目檢核結果為「無需辦理」或「已完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6/12 10:00
[開標時間] 112/06/12 11: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萬2,5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秘書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本案為開口契約,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等(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填列其屬性):廠商須具有「E801010室內裝潢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以上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若為綜合營造業參與投標請增加檢具(1-3)及(1-4):
(1-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1-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正本):切結書1。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4)比(議)價單(正本)。
(5)標單(正本,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6)其他:押標金繳繳納證明。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應符合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視同放棄上開各項權利。 (2)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本採購如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2條第6款規定辦理。 (4)本案屬開口契約,單價決標(多項,未採分項決標,以各項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價金上限總額新臺幣145萬元整,契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12年11月30 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總額即將用罊經雙方書面同意之日期,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2/05/29 16: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