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巴克禮宣教回憶錄
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
兼任研究員翁佳音
(一)從社會史的角度來看
我幾年前替萬榮華牧師(Rev. Edward Band)的《福爾摩沙的巴克禮》中譯本(臺史博,2015年)撰寫推薦文時,就留意到萬牧師提及他引用了巴克禮牧師於1932年完成的回憶錄。後來,我詢問了一些研究教會史朋友,答案跟我所知一樣,不是很清楚巴克禮牧師宣教回憶錄的下落,以及一樣也不知道是否有人曾經好好介紹與討論過這份巴牧師的回憶錄。
在此之前,我只能從賴永祥長老教授的《教會史話》〈306 追尋巴克禮的遺物〉一文中看到相關資料,從中得知在臺灣傳教近60年的巴克禮牧師於1935年10月5日去世,因牧師並無子女,去世時,遺物由英國領事館接管。萬榮華牧師為了寫巴牧師傳記,曾拜託英國領事把回憶錄給他參考。也許回憶錄後來就留在萬牧師的手中,後來萬牧師過世後,遺物應該是捐贈給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巴克禮牧師的回憶錄也因而收藏在那裡,直到幾年前,被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林欣宜教授在翻拍相關檔案文獻時發現,一併翻拍處理帶回臺灣,交給臺灣歷史博物館進行整理與翻譯出版。
巴克禮牧師未發表的回憶錄稿,是以打字機打字呈現,到底是由年邁的巴牧師自己親自打,還是委由他人繕打?進而他的回憶錄當時是否準備要出版,以及交由哪個機構出版等等問題,都可在今後繼續再深入探討。林欣宜教授不以擁珍貴史料自重,率先與臺史博將回憶錄譯註出版廣為流傳,提供給學院內外有志者研究方便,在充滿資源競爭與爭相掛名編輯的今天學術界,相當難能可貴。我個人要表達佩服,似乎有必要寫些個人淺見作為聲應,或做附驥尾之用。
首先,這本回憶錄的中譯文是否臻至信雅達,也許專家、讀者各自有所評斷,我就不多做語言,但這裡想說的是,除譯者花費心神辛勞之外,臺史博的相關研究人員也對本書的宗教、歷史名詞進行還原、校註與考證的工作,譬如回憶錄中有「基督徒莊清風(Chng Chheng-hung)遭殺害」,以及一般研究者不是很清楚的舊地名,如:東港(Tang-kang)、南岸(Lam-gan)、南埔(Iam-paw)、加蚋埔(Ka-lah-paw)、阿里港(A-li-kang)、舊城(Ku-sia)跟橋仔頭(Kio-a-thau)、崗仔林(Kong-a-na)、拔馬(Poah-be)、大隆泵(Tao-liong-pong)、北勢街(Pak-si-ke)、揭陽(Kit-yang,中國廣東潮州)等等拼音名詞,都是他們邊在校對時邊查核、討論而做出的貢獻,都為本書的可讀與可信性,甚至是歷史臨場感,提供相當程度的幫助。
如果我們進一步詳細看回憶錄的內容,固然可發現有些部分已經被萬榮華牧師在《福爾摩沙的巴克禮》中引用過,但更多巴克禮牧師個人感覺、評論,只有在這本回憶錄中才有更完整的呈現。例如,巴牧師提到臺灣初代教會,一位很重要的信徒人物,即屏東東港的李長老,他對教會貢獻很大,然而,
李先生除了東港的妻子之外,在廈門也有一位妻子,他時不時會去廈門探訪。我們很痛苦地,履行我們的義務,將他解職停權。在這件事上,李先生覺得自己無法採取任何措施,以符合教會的規則,於是停權處分一直持續到他去世為止。這次以後,我們都很不喜歡去東港做巡牧。令我們感到非常痛苦的是,東港的民眾會代替他懇求我們,希望能讓這位老人在臨終前做一次聖餐禮,但這對我們來說是不可能的。
基督教信仰與當地風俗衝突,確實是臺灣初代教會的重要、是當時牧師得面對,以及堅持或調整的社會與信仰議題。這類問題常出現於回憶錄中,除李長老的「重」婚例子(這在臺灣漢人社會卻是十分正常)外,巴牧師也提到阿猴(屏東市)寡婦因無子嗣而收買養子以為「送終」之準備。這原本是人之常情,但在臺灣社會實況中孩子的買賣、過繼,本來就容易引發爭端,事主兩造一旦爭執,往往各自請託地方勢力或官方介入仲裁。「你靠官,我靠山」,一直是臺灣社會主題之一。19世紀後半葉,天主教、基督新教再度傳入,成為臺灣社會新興的勢力團體,理所當然為爭執的事主提供一個可「投靠」之新對象。寡婦因為養子糾紛,在別人的建議下而「投靠」教會。教會牧師等人因而被動捲入臺灣社會糾紛中,自屬不可避免之趨勢。
巴牧師宣教回憶錄中很鮮活生動地敘述與評論到這個現象,他提到教會在當時社會、政治中的影響力,是「勢頭(Se-thau)」,以及臺灣民間「靠勢(Kho-se)」的慣性現象(即前述的「你靠官,我靠山」傳統)。當然,巴牧師也注意到1860年簽訂的天津條約,雖然有助於遏止大清中國各省官民迫害基督徒事件的發生,也可由官方出示證明基督教並未違背當地法律,為基督徒的身家安全提供保證。但另一方面,天津條約也時常被濫用,駐外領事常應教會神職人員之請,介入當地的民事糾紛,此舉確實是對宣教工作帶來了非常不利的後果。「無論輸贏,每起領事案件都是對教會的傷害」。巴牧師於回憶錄中寫了如下一段話:
在一座村落裡,人們注意到一位特立獨行的村民;他既不祭拜神靈也不尊重祖先,並拒絕參加公共祭典或演戲活動。每個月有幾天,他會放下工作前往鄰村,與當地的村民集會。他跟那些人越來越親近,與鄉親們漸行漸遠。這樣的人可能會把村裡的秘密洩漏給外人,構成了對村落的危脅,村民們認為應該把他趕出村子,也真的把他趕出去了。過了幾個禮拜還是幾個月,他回到村裡,當局也指示大家不要騷擾他,放他一個人去。很自然地,基督徒們被問到,為什麼一個無權無勢的村民能夠與村長抗衡,於是大家就知道,原因是他加入了外國人的教會。
相信研究過19世紀後半葉臺灣與中國「教案」的人,都能體會巴牧師的觀察確實是鞭辟入裡、肌膚之痛的言說。從社會史研究角度而言,基督教未傳入之前的「傳統」社會,有其一套之共同體(community)規範與集體行動,基督教的新植入,兩種不同的社會與信仰規範相遇,因而引起走向多元社會的陣痛及衝突,完全可以預期。
以上我的簡單介紹,主要是從社會史角度,提供給非基督徒的讀者接近本書的一個方向。若從教會史視角,當然更精彩,教會史研究者可從回憶錄裡面看出巴牧師與他同僚之間的互動,同時也可從中確實理解東亞世界中基督新教圈,如上海、東京、廈門與汕頭的往來交流,可以讓我們再回顧16世紀以來基督新舊教的傳入,從東南亞而北上,19世紀後也一樣,背後有既存的港口城市網絡,基督教順著港市而逐漸展開,人際關係有時有跡可尋。
(二)從語言與長期歷史視野來看
也許我不用再以教會史研究的角度來講述,目前專家學者輩出,我藏拙為要。接下來,我就巴克禮牧師的宣教回憶錄,接續幾年前替萬榮華牧師《福爾摩沙的巴克禮》中譯本寫推介後,再寫一點我個人的感想。我在前文中,曾經推崇巴牧師的語言風趣,以及他的時代證言。譬如,在回憶錄中,他仍提到我小時就一直聽聞的臺語趣事,他指出,宣教士將「教示(kà-sī)」說成「咬死(kâ-sí)」,這都會讓人不禁又再想起宣教士語言學習中的種種趣事,如「往來óng-lâi /鳳梨ông-lâi」,「笑chhìo/嫐chhio」等等。還有,他回憶錄中的臺灣地名記音,如「嘉義北方數哩的打貓村(Ta-niau)」若真的是本人親自打字,也可見在那個時代地名發音已有變化。嘉義民雄舊地名的「打貓」,原本寫成「打猫(Tá-bâ = Davoha)」,但日本時代已經廣泛被講成Tá-niau,就如同高雄打狗,在清末還是發音Takow(=打鼓=Tá-kóu),但日本時代突然變成Tá-káu(打狗)。具有實際字典編務經驗的巴牧師,藉由回憶錄所記下的生活敘事,在語言上還是有好題材,可供大眾研究。
當然,對我來說,回憶錄提到的「歷史」證言,也許更值得歷史研究者的留意。《福爾摩沙的巴克禮》有記載甲午年大清中國割讓臺灣後,臺灣人知識份子引新緯度理論反日的軼事,這本回憶錄記錄的更清楚,讀者不妨細看。此外,巴牧師也記錄臺中霧峰(阿罩霧)林統領(林朝棟)在戴萬生之亂時,幫助清國官兵平亂,卻拒絕與天朝大兵繼續弭平參加叛亂的村莊,等等,其實與中文文獻記載相符,為何如此,有內情。總之,讓讀者在閱讀巴牧師證言時,不妨再將想像擴展到歷史現場,收穫一定不少。
最後,我就舉這本巴牧師宣教回憶錄提到的親身經歷,藉此來再次宣傳我主張的長期歷史視野。回憶錄提到,臺南教會會友之間的藥房商標紛爭,互控仿冒。這讓我想到商標仿冒侵權,不是只有這樁。文獻可徵的,同樣臺南府城內以前也有,禾寮港街有家「曾振明香舖」,據說配方「靈方上料,遐邇馳名」,因引起不肖奸徒巧倣,「專以低料製造香珠、香線,運往南、北路各埠頭散售,以偽亂真」。我用這個當結尾,旨在說明:本書不光只是給研究臺灣教會史之人閱讀,研究社會文化史的人,還是可從宣教回憶錄中掏到寶,撿到金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