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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徵才公告-綜合行政職系組員

  • 發布日期:2023-05-23
  • 發布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公開甄選人員公告

職稱:組員
職系:綜合行政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名額:1名
公告期間:自112年5月23日起至112年5月29日止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熟諳採購相關法令,具有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工程會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訓練及格證書者(請附採購證照)。
四、具招標、採購及相關工作經驗,並有實際辦理開標、比議價、決標等程序實務經驗5年以上(請於簡要自述說明相關經驗及期間)。
五、具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經驗(請於簡要自述說明相關經驗及期間)。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七、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相關業務、工友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連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112年5月29日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並上傳相關附件,無自述或未檢附相關附件者均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相關上傳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現職派令
(2)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綜合行政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訓練及格證書
(8)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等,無者免附)。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聯絡電話:06-3568889轉分機2270人事室陳小姐。